淅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为切实加强淅川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农村初中教师200名、农村小学教师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200名、农村小学教师20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条件
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与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根据省市县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报名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在校证明、教育部电子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否则试用期满考核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或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