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淳安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察事项通知
一、考察对象
入围考察人员139名。
二、考察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在淳安电大教师进修学院远教楼五楼报告厅进行集中考察。
三、需携带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一本生证明(非应届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社会人员提供原单位工作鉴定,其他人员提供个人总结一份;
7.现户籍在淳安县外的入围考察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当地610办公室(一般在政法委)出具的“无参加邪教组织”证明;现为淳安户籍的入围考察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邪教组织”证明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集中审查取证。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表填写说明
所有入围考察人员在参加考察会议时现场填写《2017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一式两份现场发放),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请自带水笔),所填内容不能涂改。
(1)“出生年月”、“毕业时间”统一为××××.××格式,如1989.07;“政治面貌”填写内容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团员或者群众;“学历“填写为大专、本科或硕士研究生;“籍贯”一栏外县市填写为省份加地方的形式,如河北保定,籍贯为淳安的直接填写淳安;“毕业院校”填取得最高学历的院校。
(2)“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公告中的单位填写,如:淳安县教育局下属普通高中和中职校、淳安县教育局下属初级中学、淳安县教育局下属小学、淳安县教育局下属幼儿园等。“招考职位”按公告中的职位填写,如语文教师、音乐教师、幼儿园教师等。
(3)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格式如:2008.09-2009.07在××初中就读或任教等,字迹工整清晰。
(4)“考察报告”栏不填,由考察小组填写。
附件:2017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淳安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