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7月直接面试招聘教职工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北京师范大学附属杭州中学等6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1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7月直接面试招聘教职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四类人员: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
3.具有高级职称并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教师;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报名登记表》)到现场报名,并进行面谈。本次招聘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4.用人单位根据资料审核及面谈情况,确定报名对象是否进入面试。
5.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6.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约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研究生毕业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1.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计划”中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3.专业条件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802200,87822585,8782259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11437
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7月直接面试招聘教职工计划》.xls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