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余姚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余姚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按各项规定程序已经结束,现将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安排:
1.签约对象:2017年余姚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包括第一批招聘的76人、第二批招聘的142人,名单见附件)
2.签约地点:余姚市电大(社区学院)一楼报告厅。(原余姚市城区职校,地点: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法院北首,检察院南首。)
3.签约时间:
报考小学职位的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1日上午9:00到签约地点报到。
报考初中职位(包括初中小学合并招聘的职位)、幼儿园职位(包括幼儿园学前教育统招、幼儿园专业医务统招)和特殊教育职位的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1日下午2:30到签约地点报到。
报考高中职位(包括普高、职高及高中初中合并招聘的职位)的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2日上午9:00到签约地点报到。
(签约对象请随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蓝色或黑色水笔。)
二、有关说明
1.2017年余姚市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已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6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时间办理签约手续。
2.所有拟聘用人员(包括第一批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的76人、第二批招聘的142人)签订《2017年余姚市教育系统新招聘教师服务协议书》。
3.社会人员按批准权限,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报到派遣证》,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经签订的除外),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
4.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的(截止2017年8月31日)、或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无故不参加签约的人员视为弃权。
6.所有招聘2人及以上的职位(包括定向和统招职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推出的聘用学校范围内自主选择签约学校。若同一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抽签决定优先选择权。跨学段合并招聘的职位(包括:中学政治统招、中学历史统招、中学音乐统招、初中小学体育定向、初中小学美术定向、初中小学英语定向、初中小学信息技术定向职位),考生自主选择的签约学校还须符合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职资格要求。如聘用人员的任职资格与推出的聘用学校资格要求不匹配,由教育局另行安排。
7.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聘期。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凡属农业家庭户的聘用人员(已经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除外),须在试聘期内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试聘期满,没有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的,或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聘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
8.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新招聘的教师须参加新入职教师培训,培训完成情况直接关系到转正定级。新入职教师培训安排在2017年8月11日—8月18日,期间不要安排外出,请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于8月8日左右见余姚教育网培训通知。
2.如有疑问,请与余姚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62821526(中学)、62816978(小学、幼儿园)。
附件:2017年余姚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
余姚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7年7月19日
附件:2017年余姚市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