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县城区部分学校教师编制和缺科情况,按照“控编补员、学科搭配、保证运转”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考调57名教师到县城区学校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册亨县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考调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调。
三、考调学校及人数
此次共考调57名教师,具体学校学科名额分配如下:
(一)册亨县民族中学10名:语文1名、数学2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1名、政治1名。
(二)册亨县中等职业学校3名:英语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三)册亨县第二中学5名:英语2名、物理1名、地理1名、历史1名。
(四)册亨县实验小学11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4名、体育1名。
(五)册亨县者楼街道办学校20名:
1、者楼街道办中心学校11名:语文6名、数学4名、计算机1名;
2、东风小学7名:语文2名、数学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3、册亨县特殊教育学校1名:音乐1名;
4、高洛小学1名:数学1名。
(六)纳福街道办红旗小学8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1名、音乐1名、体育1名。
四、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册亨县在编在岗,教龄满三年以上(截止2017年8月31日前)的中小学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须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4.报考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等级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高中及中职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相符;
6.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专科须专业对口,专业不相符的本科生所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不予报考:
1.近三年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受党纪、政纪处分;
2.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有偿补课、兼课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编制已列入考调学校的教师。
五、考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篮底彩色照片3张,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费:每人200元。由县考调办负责收取。
(四)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7年7月28日下午2:30—5:00。
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五)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1.考试内容:分阶段、学科(小学1-6年级,初中7-9
年级,高中1-3年级)按现行大纲及教材内容制卷。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60%。
5.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说课环节。原则上按考调职位数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人员,若考调职位数不满1:2比例的,按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进入说课环节。
(六)说课
1.评委: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设立评委专家库,随机抽派评委。
2.说课内容:由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和作出说课工作安排,并提前2小时通知参加说课的人员。
3.说课时间:2017年8月2日
4.说课地点:册亨县第三中学。
5.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40%。
(七)成绩公示
考调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按报考学科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调人员,对同一职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调人员。
(八)考察
2017年8月6日—2017年8月10日由教育局党组组织各考调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按1:1比例对入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调动资格。
考察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调动资格:
1.近三年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受党纪、政纪处分;
2.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有偿补课、兼课的;
3.近三年存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九)拟调动人选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十)择校及调动
考察合格的考调教师分学段、学科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定学校。经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事调配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学校任教。
六、工资待遇
考调人员工资待遇按黔人通[2007]114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调人员在报名时本人需作出书面承诺,愿意按照考入学校的现有岗位进行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考调工作中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考调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风考纪、诚信报考,如有违反考试纪律,三年内不予考调。
八、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说课环节凭说课《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成绩公布:考调人员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gzch.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调工作解释权归册亨县公开考调部分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册亨县公开考调部分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421042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9—4211713(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县监察局)
附件:1、《册亨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表》
2、《册亨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
册亨县公开考调部分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9日
1、《册亨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