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7﹞3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南京市《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文件精神,经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制内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net.net.cn)、鼓楼教育天地网(www.njgljy.com)和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jgl.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2017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地市级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5、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综合荣誉称号或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
6、商业学校教师条件:具有大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市学科带人、特级教师称号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符合以上第1、2、3、4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8月1日。
2.报名方法:下载填写《2017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大厦720室,邮编:210011),须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学校学科。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箱(rsknjgl@163.com),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姓名及应聘学校和学科。(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8月1日16:00)
应聘材料概不退还,请使用复印件;在现场确认前恕不接待面访。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鼓楼教育天地网(www.njgljy.com)公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鼓楼区教育局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将在鼓楼教育天地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数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或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本人。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鼓楼教育天地网公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面试成绩将在鼓楼教育天地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面试各项成绩。
4.总成绩
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鼓楼教育天地网和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和其他要求
有称号的骨干教师聘用后,享受鼓楼区“三名工程”待遇。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教育部门将根据区域内相关学校教师资源、岗位情况及实际需求,对聘用人员适时调整岗位(学校)。聘用人员须服从统一调配。
五、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3230339
2.监督电话: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3230061
本公告由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7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