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解决我县部分中、小学大班额突出问题,急需补充一批中、小学教师。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初中:泰安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
2、小学:泰安学校(小学部)、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幼儿园(第四小学)、实验小学。
以上几所学校是县教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67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人员。
4、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28、29日,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请密切关注依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hljyian.gov.cn/index/。
2、报名地点:依安县第四小学。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需填报后插入照片彩色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毕业生如果院校尚未发放毕业证、报到证可提供盖有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包含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已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教师资格证尚未发放的,可提供盖有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粘在一张A4纸上,A4纸上写清姓名、申报层次及学科);
(6)本县教育系统以外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须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QQ群(群号:623406278)及电话(教育局0452-7033532人社局0452-702518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