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2017年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数量
本年度计划招聘教师191人(含三支一扶1人),其中,初中段110人,小学段80人,“三支一扶”岗位1人。
详细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有工作单位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学生不能应聘(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的就业推荐信报名,但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具备相应资格),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或泰安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符合本次招聘资格条件。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对于“三支一扶”应聘人员,单独命题,同一时间考试,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由高新区人事主管部门分配到具体单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9∶00—7月27日12∶00
查询时间:2017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taiandz.com(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http://www.taiandz.com(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4∶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报名人员在查询时间内,自行查询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7月24日13∶00—7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泰安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8月1日早8∶00—8月4日24∶00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打印,逾期不能下载打印,后果自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7月25日9∶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长城路南段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D101室)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