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缓解一线教师短缺的现状。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依安县实验中学是县教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的一类事业单位,县重点中学。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11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9日、12日、13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不能提供毕业生档案须与招聘部门签订《诚信承诺书》;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方式:电话(人社局7025180教育局7033532)进行咨询。。
五、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试讲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其中:笔试占考试成绩的40%、试讲占考试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试讲成绩×6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以高中教材为主),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试讲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试讲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设计、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课题为报考学段本学科教材。
试讲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依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一类事业编制,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域外工作。
十、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试讲、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附件:1、依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依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依安县教育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