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50%。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试讲成绩×5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小学岗位小学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初中岗位初中教材占40%、高中教材占60%。小学班主任测试科目为语文占50分、数学占50分。幼儿园岗位以学前教育专业教材为主,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试讲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设计、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试讲时间为15分钟(幼儿园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课题为报考学段本学科教材。
试讲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依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选岗。2017年毕业生如不能取得毕业证,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一类事业编制,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域外工作。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试讲、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依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依安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依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依安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