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排队,按照招聘名额的二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笔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必须提供正规院校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原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一经发现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讲课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讲课
1.讲课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9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3.讲课教材选用榆次区现行小学五年级教材版本。
讲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讲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成绩汇总
汇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讲课成绩×40%,分值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聘用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政审的时间、地点及名单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及政审
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人员要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讲课、体检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办理有关入编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学科的前50%的人员分配到城区小学任教,其余人员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
3.被聘用人员五年之内不允许调动或辞职,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劳资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7月1日—7月9日,媒体宣传。
(二)7月10日—7月12日报名,地点设在榆次区校园路逸夫小学。
(三)7月18日领取准考证,地点:榆次区校园路逸夫小学。
(四)7月20日上午组织笔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五)7月24日上午公布笔试成绩,公示讲课入围花名,可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六)7月26日入围讲课人员到榆次区校园路逸夫小学进行资格复审。
(七)讲课时间与地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五、所需材料要求
(一)所有报名者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榆次区2017年招聘新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符合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的人员填写)。
(二)报名时应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将所有的证件缩印到一张A4纸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从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所在院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三)所有报名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榆次区教师招聘领导组。
咨询电话: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16
榆次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354—3368171
监督电话: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13
榆次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354—336822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榆次区2017年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批表
榆次区教师招聘领导组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