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西州保靖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保靖县教体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7年保靖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素质好,热爱教体事业。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1日至1999年7月1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五)招聘范围面向全县的,报考者常住户口在本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是本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7年6月30日前为准。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本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在编教师;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保靖县教育信息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结果将在保靖县教育信息网和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公示栏内实时进行公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会议室(迁陵镇政兴路10号后栋四楼)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提交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照三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举重教练岗位的人员,需携带举重教练员资格证或由省级举重中心出示的现役或退役运动员身份的证明。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主管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的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牵头,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