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2017〕100号
泰宁县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方案
根据《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关于“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支持县(市)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放宽招聘条件,改进考试方式,吸引更多人才特别是当地人才到乡村任教”,以及《三明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明政办[2016]97号)关于“优先补足配齐乡村学校教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乡村教师队伍实际,对乡村教学点补充新任教师,通过放宽招聘条件、改进考试方式、择优招聘等措施,吸引更多人才特别是当地人才到乡村任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村教师岗位招聘难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我县拟从今年第一轮公开招聘教师的基础上,将乡村小学未招满的教师岗位,实行专项公开招聘(第二轮招聘参照执行)。
一、招聘岗位:
本县乡镇小学教学岗位16个。
二、招聘对象条件:
1.2017年第一轮报考我县教师招聘岗位的落选考生;
2.具有泰宁县籍户口;
3.自愿应聘到我县乡村小学任教,且愿意在乡村学校服务满五年;
4.小学岗位教师不受原报考学科、岗位限制(除音、美岗位外);
5.参加我县今年教师招聘第一轮面试成绩满70分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按照今年第一轮报考我县教师岗位的本县户籍落选考生的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用。出现并列总分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四、报名时间:
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3日
泰宁县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