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教育局2017年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宁化县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18名(不含已录聘的本县在岗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高中教师。
高中教师招聘岗位8人。面向城区达标高中学校招聘8人,其中物理2人、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各1人。招聘条件为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学科对口(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初中教师。
初中教师招聘岗位18人。面向农村初中校招聘语文5人,生物3人、化学、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各2人,美术、地理各1人。招聘条件为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学科相近(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招聘岗位62人。
(1)定向城区小学招聘31人。其中语文、数学学科各10人,体育、音乐各3人,科学、美术各2人,信息技术1人。招聘条件为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定向农村小学招聘31人。其中语文、数学各8人,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各3人。招聘条件为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幼儿园教师。
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30人。
(1)定向城区幼儿园招聘12人。招聘对象为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若该类招聘人员不足则将名额变更为面向农村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指标。
(2)定向农村幼儿园招聘15人。招聘对象为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面向农村幼儿园招聘3人。招聘对象为原公办学校代课教师,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宁化户籍。
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对象须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笔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3月24日。报考统一通过“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平台进行(网址:http://jszk.fjzk.com.cn)。笔试时间与笔试内容按省教育厅要求进行。面试由宁化县教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类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已考人数参加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及要求:专业面试以说课或技能考核为主。报考初中语文、生物、化学、地理、小学语文、数学、初中及小学体育、小学科学的说课内容为对应学科的教材。报考幼教、初中及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的面试内容为技能考核。综合面试内容主要为回答评委的提问,考核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和素质。报考城区达标高中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教育局另行组织学校面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占70分,综合面试占30分。
三、录聘办法
1.录用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最后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从高至低排序,并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确定录聘人选。若相同学科出现岗位空缺时,申报高中教师岗位落选人员可以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到初中相应教师岗位招聘,高中及初中教师岗位落选人员调整到小学相应教师岗位招聘,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落选人员调整到农村小学相应教师岗位招聘。
2.复核。笔试结果公布后,教育局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复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若报考学科仅有一人且面试成绩合格,可直接参加体检和后续考核及协审,体检及考核合格即予直接录聘。
4.体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综治办、卫计局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6.录聘人选的名单及相关情况在宁化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录聘人员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即取消录聘资格。
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录聘方式
1.报考对象被录聘后,其中报考城区达标高中学校的安排到达标高中任教;其余拟录聘人员县教育局将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要求分别划定城区及乡镇录聘学校名单,拟聘人员按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我局届时公布的具体学校岗位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
2.新招聘教师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动。
五、相关要求
1.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幼教岗位需注明类别。
2.对参加国家、福建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2016年将服务期满的可以报名并享受加分政策,参加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参照执行。其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联系电话: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6821293
宁化县教育局招生办:0598-6823165
宁化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