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吉安县文博国际学校教师的通知
吉县教人字〔2017〕8号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局直各学校:
吉安县文博国际学校将于今年秋季开始招生办学,根据办学协议中的有关要求,需要在本县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部分教师到该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职数
按照招生计划总招聘教师56人,依据同吉安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公派教师支持50%初步定为28人(具体人数按开学后文博学校招生的学生数的师生比决定)。现分两批招聘,第一批22人,第二批6人。第一批老师在7月15日前选调到位(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并入第二批),第二批6人在8月15日选调到位。现将第一批选调方案公布如下:
1.初中10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政治1人。
2.小学12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2人。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具有相应及以上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近2年的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初中教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两年一直任教所报考学科,且教龄2年(含)以上。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小学教师,近两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1年(含)以上经历,教龄2年(含)以上。
7.本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8.各乡镇中小学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及审核公示
(1)时间:2017年7月1号至2号,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2)程序:个人填写好《报名审查表》,学校对其教龄、近2年年度考核和任教情况审核无异后,签署“审核无异”和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携经学校审核的《报名审查表》、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县教育局报名。
(3)审核和公示。县教育局人事股在收到报名人的申请材料后,即组织人员对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于7月3日在县教育局院内公示一天,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
2.选调方法
所有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语文学科满分为120分,其他学科满分为100分。根据选调岗位职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人数,则全部进入面试。由文博学校会同教育局组织面试,最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选调录用人员。
笔试范围为公共知识(《教育心理学》及县教育局下发的《二十四字教学模式操作手册》)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初中岗位为高考水平,小学岗位为中考水平)。
7月3日发放准考证,7月8日上午举行笔试,地点为庐陵学校,7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0日-11日举行面试,地点为文博学校,7月13号确定选调教师,7月15日与文博学校签订协议。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卢秋如同志,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巍同志,县政府副县长边晓玲同志任巡视员,县教育局局长赵晓斌同志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刘全英同志任副组长,王春林、彭国权、陈建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局人事股,负责具体工作。
六、说明
1.所有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各种信息、资格条件须真实有效且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盖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审核材料不实,将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选调教师与文博国际学校签订3年工作协议,协议期满可优先续约,期满后不再续约或在协议期内被解约的人员原则上由县教育局安排回选调前所在学校任教;如因特殊工作需要的在聘人员应服从县教育局工作安排。选调教师职称在原学校保留。
3.县城每所中小学和乡镇中学、中心小学每学科选调的优秀骨干教师不得超过2人,初中和小学每个学科选调的教师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不得超过1人。
4.选调教师工资财政负担的部分,按原渠道发放。选调前所在学校承担的教师待遇部分由文博国际学校按核算结果拨付给选调前所在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按选调前所在学校教师平均数发放,教师综合排名按选调前学校前三年排名平均数进行排名。
5.文博国际学校所招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属吉安县籍的学生占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0%(含50%)以上,县教育局提供50%的公办教师,少于50%则不予支持。
附件(请点击下载):选调吉安县文博国际学校教师报名审查表
吉安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