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2017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全县高中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拟面向重点院校招聘1名高中音乐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1名)
安福二中(1名):音乐。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品学兼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政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
3.学历:省级及以上全日制艺术类院校一本(含提前批录取)应届毕业生或应历届研究生。
4.成绩:考生在校成绩,所报专业的专业主课成绩必须及格以上。
5.年龄:省级及以上全日制艺术类院校一本(含提前批录取)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专业:音乐学专业。
7.资格: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安福县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⑤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机构
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监察局、编办和学校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小组进行招聘。
2.报名方式
(1)利用安福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报名地点:安福县教体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
(4)现场正式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考者登录安福教育网下载并如实填报打印《安福县2017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携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及以上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但在2017年8月5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不合格处理。
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硕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本科及以上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
3.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采取面试答辩或组织上课试讲方式,由招聘小组按照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的要求,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招聘小组提问,考查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按面试答辩成绩或上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当场签定聘用合同。
五、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办公室派遣到招聘学校,由县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办理就业手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李冬元(安福二中,13979652169,0796—7666304)。
安福县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