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有关要求,2017年峡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五)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限在峡山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峡山区户籍(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六)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日9:00—7月4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7月2日11:00—7月5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7月13日9:00—7月14日16:0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峡山区党工委组织部(潍坊市峡山区管委会大楼709办公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3.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户籍证明材料。5.对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可在考察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