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2017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及省级师范院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高中师资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字〔2012〕243号)精神,拟直接面向重点师范类高等院校或省级以上师范院校招聘46名高中教师。
一、招聘单位、学科、人数
县城高中教师46人。其中:语文教师6人、数学教师8人、英语教师5人、政治教师3人、物理教师5人、化学教师4人、生物教师6人、历史教师3人、地理教师3人、心理学教师3人。
二、招聘条件
(1)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省级师范大学(含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物理专业放宽至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物理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1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3)招聘对象2017年8月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在吉安县政府网和吉安市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并委托生源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实行考生网上诚信报名,报名者登录吉安县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Email发至386585399@qq.com,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96-844035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8日下午5点。
2、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①应届毕业生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寸照片2张等。
②历届毕业生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一寸照片2张等到吉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2017年3月9日,面试时间为3月11日。
3、招聘方式:采用试讲方式
试讲内容为所教学科相关课程。试讲前1小时向试讲者明确试讲内容,当场备课,随后试讲。试讲时间约20分钟(15分钟试讲,5分钟评委提问互动)。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备验证。
4、聘用:试讲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含教育、人社及学校相关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录用,对拟录用人员由学校与其本人签订聘用协议。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办理手续
凡被初步聘用的毕业生,在2017年上半年适当时候安排到聘用学校跟班见习,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在正式聘用后,由人社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负责办理聘用、上编、工资、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聘用教师前两年由学校提供周转房一间供过渡居住,房租按有关规定交纳。
吉安县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