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和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我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9名中小学教师和4名中小学副校长。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职位表,附件1)
1.中小学教师职位共79名,其中中学教师24名、小学教师55名。
2.中小学副校级干部职位共4名,其中中学副校长2名、小学副校长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7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6.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1)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应聘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通用技术教师职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应聘中学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职位以及小学教师职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英语水平要求: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含)以上证书。应聘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教师职位的,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或425分(含)以上成绩。应聘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的,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或425分(含)以上成绩。
(3)普通话水平要求: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4)海外留学经历要求:应聘中学英语A、物理A、化学A、通用技术A教师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并在就读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2年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无需提供国家专业英语或大学英语等级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2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高层次教育人才。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
(1)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具有至少一轮与应聘职位相应的小学或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经历。
(4)具有由行政部门认定的地级市及以上教育类荣誉称号(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或者是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或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5)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年龄限1982年7月1日(含)后出生;如属骨干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77年7月1日(含)后出生,如属杰出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72年7月1日(含)后出生。(骨干人才、杰出人才范围见附件5)
专业技术岗位(副校级干部):
(1)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由行政部门认定的地级市及以上教育类荣誉称号(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4)具有校级干部任职资格,且具有三年(含)以上中小学校级干部任职经历。
(5)年龄限1972年7月1日(含)后出生。
(6)具有省一级及以上学校任教经历者优先。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