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教职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265名。本次招聘分为面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两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具体条件如下:
(一)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瑞安市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财会、校医岗位不作要求)。瑞安市户籍(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
鉴于个别学科短缺及山区、海岛、农村学校师资薄弱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特殊教育、高中地理、高中历史、高中生物、中职专业课等岗位及湖岭片区、高楼片区、马屿片区、陶山片区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海岛学校的岗位(除财会岗位外),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详见《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时间: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7日(上午 8:3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教育集团学校(瑞安市体育东路1号,体育馆后面)。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视所报岗位填写《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师范类)》(附件3)或《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非师范类)》(附件4),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
(2)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学历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4)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5)其它材料。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科笔试费为40元,两科共计80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非师范类岗位,但不能兼报。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人才网公布。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改报其它岗位。
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