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乳源瑶族自治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经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我县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中小学教师(含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2年7月10日至1999年7月10日出生)。
二、薪酬待遇
聘用后,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试用期”专任教师工资标准待遇。分配在乡镇学校任教的,享受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符合广东省“上岗退费”条件的,可以申请“上岗退费”。考核不合格(含应届毕业生在一年内没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7月11日(周末不上班)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需要的资料:⑴《乳源瑶族自治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⑵身份证及复印件、⑶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及复印件、⑷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⑸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审查表)、⑹户口本及复印件、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三张(一张贴在报名表相片框内,另外两张黏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形式:带个人资料直接到现场报名(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环城西路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4.领取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于7月13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一年内拿到相应教师资格证。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后不能超过10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进行专业设置,请自行对照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