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30元。
(2)报名者于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4)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设定为1:5,低于1:5的,经二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任教学科为准,所学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依据(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者所学专业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
(6)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考生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时事政治、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
3、笔试成绩在二七门户网、二七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经二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二七区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试讲或试讲加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是指信息技术、美术、音乐和体育专业。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二七门户网、二七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二七区教育信息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六)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二七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婚姻状况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3、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递补过程中,已无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即不再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1、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二七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递补过程中,已无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即不再进行递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二七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主要面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分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除外),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不服从二七区教育体育局分配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它事项
(一)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考试纪律,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三)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区纪委(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700661
附:二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七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