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现状及进一步发展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2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在职优秀教师30名,其中,幼儿教师5名,小学教师9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科学2名),初中教师13名(数学4名、物理4名、化学3名、地理2名),高中教师3名(英语2名、地理1名)。
(二)高校毕业生200名。
1、幼儿教师15名;
2、小学教师155名,其中,语文51名,数学36名,英语24名,体育9名,音乐8名,美术9名,信息技术9名,科学6名,心理3名;
3、初中教师26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4名,体育2名,音乐3名,美术2名,生物4名,历史1名,地理5名,信息技术2名;
4、高中教师4名,语文1名,数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二、报考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我区边远农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
4、所学专业和应聘专业一致,应聘幼儿教师须需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应具备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中小学在职优秀教师岗位条件及待遇
1、岗位条件
小学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省级及以上的名师、优秀教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所报考岗位相应教学工作5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1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名师;
(2)省级骨干教师;
(3)近5年内在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得过(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
2、待遇
(1)试用期一年,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符合廉租房条件者,在辖区内优先提供廉租房;
(3)其配偶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服从分配,可调入区内学校任教;
(4)在辖区内满足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需求。
(三)在职优秀幼儿教师岗位条件及待遇
1、岗位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幼教教学工作5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1日),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名师;
(2)(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师德先进个人;
(3)近5年内在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或幼教基本功比赛中获得过(地)市级二等奖以上。
2、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四)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条件及待遇
1、幼儿教师岗位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不限师范类);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委托郑州七十九中进行
1、报名方式
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其参加本次招聘资格。
2、报名时间
(1)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优秀教师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7月6日(工作日8:30--5:30)。
(2)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下午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