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的精神,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一)和《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二)。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高中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含暂缓就业)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惠东县外在职公办教师,应具有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3、在职教师的职称、年龄要求。中学高级教师要求在40周岁以下;中学一级教师要求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中学二级教师要求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1年6月30日);
4、惠东县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初中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1、报考高中教师职位未能被录取,愿意被调剂到初中教师专业基本对口职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含暂缓就业)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惠东县户籍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含暂缓就业)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惠东县户籍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含暂缓就业)非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惠东县户籍普通高等院校往届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不含已辞职或离职人员),同时要具有与招考学科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年龄计算至2011年6月30日);
5、惠东县在职在编教师的配偶,在县外公办学校工作的夫妻异地分居人员,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报考学科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6、惠东县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小学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1、惠东县户籍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含暂缓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大专的非师范毕业生要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条件。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可适当放宽条件。
2、惠东县在职在编教师的配偶,在县外公办学校工作的夫妻异地分居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报考学科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惠东县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应届(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就读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应对口;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应届(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就读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专业基本对口(其中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者,就读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应对口);报考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职位的应届(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就读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应对口。
(四)在职教师应具有与招聘学科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9日—31日。
(三)报名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人民路88号惠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县政府大院对面);
联系电话:0752-8833275、8812198、8864638。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在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料)、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3、属县外夫妻异地分居的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单位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者属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5、报考者属县外在职公办教师,必须同时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书;
6、报考高中教师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门学科的职位,同时必须写清楚报考高中教师职位未能被录取时,是否愿意调剂到初中教师的相应专业职位参加面试竞争;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每人限报一门学科;
7、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一)笔试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职位的,集中统一进行笔试。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考计划数的1:1.5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进入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高中教师职位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高中教师职位未能被录取,又愿意调剂到初中教师专业基本对口职位的人员,其笔试分数放在初中教师职位中进行排名,按照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4、初中、小学教师职位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东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公示
(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方式、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乡镇初中和乡镇小学教师的聘用,采取学科职位统一集中录取,然后统一分配到我县各乡镇中小学校。如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聘用,并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二)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被我县正式聘用为教师的,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出惠东县教育系统;
(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原是公办在职教师试用期为一学期,新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八、本公告由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一、《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二、《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