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聋人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聋人学校始建于1928年,已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办学规模包括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和聋人普通高中教育。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天津市户籍;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 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6月16日— 2017年6月26日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tjmec.gov.cn、天津市聋人学校网站http://www.tj-lx.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招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