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吸纳优秀人才,提升我区整体教育水平,经研究,面向郑州市招聘教师90名,面向全国引进优秀人才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高级中学教师5名
语文1名、英语1名、地理1名(男)、历史1名(男)、音乐1名。
2、初级中学教师 10名
语文2名(男1名、女1名)、数学3名(男2名、女1名)、历史1名、物理2名(男1名、女1名)、政治1名、体育1名(男)。
3、小学教师65名
语文15名(男7名、女8名)、数学15名(男7名、女8名)、英语10名(男4名、女6名)、音乐7名(男2名、女5名)、美术10人(男4名、女6名)、体育8名(男6名、女2名)。
4、幼儿园教师10名。
5、引进优秀人才20名
小学语文5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音乐3名。
二、招聘范围
2009、2010、2011年计划内统一招录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专业对口的毕业生(以毕业证注明专业为准)。
三、招聘方式
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所学专业和应聘专业一致,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具有郑州市(含郑州各县、市、区)常住户口,引进优秀人才的户口不限。
4、年龄在26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优秀人才的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级、初级中学教师
2009年以来计划内统一招录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
2、小学教师
2009年以来计划内统一招录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
2009年以来计划内统一招录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幼儿师范类毕业生。
4、引进优秀人才
(1)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近三年省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②近五年省级或地级市级名师;③近三年教学比赛中获得省级一、二等奖或地级市级一等奖。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为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六、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30
报名地点:管城区实验小学(城东路与城南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西)
报名时需提交应聘者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需交A4纸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报名时填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报名表从公告下方下载),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二)领取准考证
8月8日,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语文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9日(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引进优秀人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数量与相应岗位数量相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公示;
2、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六)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持就业报到证到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面向农村学校分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管城回族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下列人员享受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1、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参加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3、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4、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并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5、参加我市“进社区、服务农村”服务期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8月3日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有关证书及委派机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06:00—23:00),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3、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低于1:5的比例,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人数过低,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4、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政策负责具体解释和执行。
联系电话:0371-66219040
管城回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