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院校计划内统招毕业生,中文、音乐、美术、学生营养、学校卫生保健限中牟县户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为人师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学历、年龄要求: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2011、2012年师范类中文、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仅限女性。
2011、2012年学生营养、学校卫生保健的相应专业毕业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各招录5人。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时间:2012年 7 月 28 日——2012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371—62195831;
(二)地点:中牟县教体局大会议室;
(三)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定)。
笔试:满分100分,幼儿教育、语文、音乐、美术专业考语文专业知识。学生营养和学校卫生保健考生考相应专业知识,参加中牟县“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社区服务农村人员及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取得合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笔试时增加5分;幼儿教育专业的考生增加5分(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因素的,不累计加分)。
面试:满分100分,幼儿教育、语文、音乐、美术专业以幼教专业特长展示为主。学生营养和学校卫生保健以相应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结束后,根据成绩选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数确定面试比例,原则上按1:1.2比例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体检。
四、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检。
五、公示
按照1:1的比例予以公示,公示期2天。公示后经查实确有问题的,予以取消,不再增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均签订聘用合同,受聘者要服从组织分配,对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编办、教体局五部门人员全程参与,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凡招聘教师工作中需要公布的各种信息均在报名地点及中牟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