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5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6、年龄要求: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应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17年5月25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东丽政务网(www.dlnet.gov.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8:30至6月10日16:30。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6月6日8:30至6月11日16:3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站上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7年6月12日8:30至11: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6月15日9:00至6月16日15: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登陆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