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及计划
兴化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245人,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兴化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我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2)幼儿教师E类岗位,定向招聘兴化籍2017年应届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1年6月10日至1999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5)报考者不限户籍。
(6)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①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书与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通用。
②取得某一级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段学科,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③取得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
(8)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与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兴化教育网、兴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0日—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兴化市新生中心小学(兴化市交通路5号,长安大桥北首西侧)。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以及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可延迟至资格复审时提供,无法提供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兴化中等专业学校艺术设计专业课教师岗位暂不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延迟至资格复审时提供)。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社部门发放的待业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6)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公告》要求,自行下载填写《兴化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初中语文分为A、B两类岗位,小学语文分为A、B、C、D、E、F六类岗位,小学数学分为A、B、C三类岗位,小学英语分为A、B两类岗位,幼儿园分为A、B、C、D、E五类岗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报考岗位名称”栏目中须明确注明所报考的岗位名称。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兴化中等专业学校艺术设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兴化中等专业学校艺术设计专业课教师岗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考生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在报名现场向兴化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兴化市教育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下午4:00。凡未提出添加,及兴化市教育局未同意或兴化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