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7〕168号)和榆林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17〕96号)文件精神,我县已纳入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募范围,核准招募计划100名。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17年特岗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只限幼儿园岗位招聘,其中专科学历招募计划不超本县区招聘总量的10%)。
(二)招募条件:1、持有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2、具备招募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招募岗位专业应相同或相近;3、未就业或经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5、上述毕业生在上大学前均为榆林市户籍(含与靖边户籍人员结婚且户口于2017年5月18日前迁入靖边者)。
二、招募计划(见附件)
三、服务期限及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根据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要求,特岗教师服务期满,按有关规定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再服务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特岗教师任期内可在县域内乡镇学校之间和乡镇内进行交流轮岗。
四、招募形式及程序
特岗教师招募工作采取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理论考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签订合同、集中培训、上岗任教等程序实施。
(一)公布需求。招募方案经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查无异议后,通过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招募信息。
(二)自愿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拟报考靖边县的考生可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tgjs.sneducloud.com)进行注册登录,结合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填报任教志愿,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报名时间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
(三)资格初审
网上审核: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20:00。工作人员根据招募条件对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完成后必须随时关注网报状态,根据审核留言进行下一程序。
现场确认:5月22日8:00至5月26日18:00。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5月24日2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并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需由本人(不得亲朋代替)持《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是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负责人签字、单位联系方式等,还需提供学生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与网报同底版1寸照片4张,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照相,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考试。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报考人员需签订报考承诺书,在后期资格确认中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规定,报名计划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比例(个别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达不到该比例的原则上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榆林教育网、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及时公布。
(四)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由省特岗办统一命题、阅卷及发布成绩,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24:00,笔试时间为6月18日(星期日)。笔试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招募计划以1﹕3比例(个别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笔试合格人员。
(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以讲课、说课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榆林教育网、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示5天。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顺序为:靖边县生源优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学科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考生优先。
(六)体检。公示无异议,被确定为拟招募的人员,由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
(七)资格复审。7月15日前,县招募领导小组集中复审拟聘用应届毕业生的各类证件,请拟聘用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如在体检、资格复审等环节不合格出现招募名额空缺,则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总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录,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完成招聘计划。
(八)签订合同。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与其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合同书》一式4份,同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身份证不要原件)、复印件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
(九)集中培训。8月初,组织聘用人员集中开展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十)上岗任教。秋季开学前,被聘用的特岗教师到对口学校报到上岗。凡不按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县教育、财政、人社、编制部门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人均年3.1万元。特岗教师聘任期间,其津贴补贴由我县根据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我县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积极吸引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小和教学点任教。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位之前,县政府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同时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同时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范围内。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县教体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体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并将考核情况报市教育局。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从事本县农村教育的特岗教师,县政府将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相关收费。考务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科50元,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缴费。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按照医院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未尽事宜按照陕教师〔2017〕168号和榆政教发〔2017〕96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912-4618603
特此公告
靖边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靖边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募计划表、专业指导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