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西安市实施特岗计划70名,其中蓝田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5名,周至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5名。(详见《陕西省西安市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交流。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2017年全省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的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任教志愿,具体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
(三)资格初审。5月18日14:00-5月24日18:00,各县特岗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确保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岗位要求相符。网络资格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填报的所有信息负责。
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5月24日2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四)现场确认。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考试。
1.时间和地点:5月25日-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请关注后续公告。
2.现场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
(2)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及户口本;
(3)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现场上网查验);
(4)未就业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岗位条件所需要的所有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材料提供及要求: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岗位开考比例。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削减、取消或者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完成后,由市特岗办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xaedu.gov.cn)公布计划调整最终情况。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拟定为6月14日至6月17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