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订了《甘肃省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甘肃省教育厅师范处 张永
联系电话:0931-8820648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17年5月10日
甘肃省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精神,2017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范围
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地震重灾县、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59个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加强体音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017年,我省将在以下59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宕昌县、成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古浪县、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合作市。
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650名(包含2016年已签约农村硕士95名),聘期3年。各实施县(市、区)招聘人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和岗位为准。
二、基本原则
(一)以必须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接转等工作为前提的原则。
(二)选拔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特岗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搭配。
(四)2017年“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县城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均需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
(五)特岗教师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4.甘肃生源(因婚将户籍迁入甘肃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二)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中小学岗位(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0岁。往届毕业生为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6年到公建民营幼儿园服务的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已经签约的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职业资格及专业要求
1.报考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任教学科。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对应;非师范类毕业生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报考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为音乐、美术、体育以及专业为学前教育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学科门类下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教育类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专业。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3 日至5月27日,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指定的地点。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甘肃省2017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进行报名。考生不选择具体设岗学校,只填报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和报考岗位大类。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sedu.gov.cn/)自行下载。
3.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教师需求以及毕业生专业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确定设岗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文科、理科、音体美和小学学前教育四大类。现场报名时,实施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动与人社部门对接,做好报名、信息采集、上报等工作,指导毕业生进行报名。
4.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不能再报考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中的其他项目。重复交叉报名者,其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生源地县(市、区)报名,具体以各设岗县(市、区)公布的生源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不作调剂。志愿到无生源要求限制的设岗县(市、区)服务的毕业生必须到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考试。
5.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大小小于20kb),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