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0名,事业编制,财政全供。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宜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编办、财政局等单位配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讲资格复审、试讲、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不含二级学院及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高中教师80名,其中语文11人,数学11人,英语11人,物理8人,化学8人,生物7人,政治5人,历史5人,地理5人,体育4人,信息技术3人,音乐1人,美术1人(详见《宜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五、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品德优良,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及相应工作;
4、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28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本科学历1989年5月31日及以后(研究生学历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至1999年5月31日以前);
5、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规定的身体条件;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8、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和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4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30。
3、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4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4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7年5月2日至5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1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