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一高中
一、招聘安排
1、招聘时间:2017年3月20日09:00-09:30(宣讲)
2017年3月20日09:30-17:00(面试)
2、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3(宣讲)
新勇中心【东】210(面试)
二、学校简介
洛宁一高中的前身为洛宁县中,始建于1948年。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历经沧桑,栉风沐雨,走过了一段充满坎坷而又不断前行的曲折路程,为全国各类高校输送了大批合格新生,为洛宁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05年7月,原一高中、二高中和辅导中心三校优化整合迁入新址,从此,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洛宁一高中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焕发出勃勃生机。
三、招聘信息: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张老师:13623899916
高老师:18737936700
周老师:13603883031
附件:招聘信息.docx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和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模式,满足一高中扩建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促进我县高中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录合同制高中教师8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录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招录办法
县教育局成立招聘小组,组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家评委和工作人员分赴高等院校进行招录工作。
三、招录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录计划
2017年计划招录合同制高中教师83名。其中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12名、物理8名、化学7名、生物7名、政治6名、历史7名、地理7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2名、美术1名。
五、招录范围和对象
1、国家重点(含211工程)师范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师院、洛阳师范学院等省内外国家计划内统一招录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师范类毕业生专业生源紧缺的,可招录非师范类毕业生,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录专业相一致。
六、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17年6月30日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2周岁);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招录。
七、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3月 1日 8:00 河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 6日 8:00 信阳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10日 8:00 洛阳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14日 8:00 郑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20日 8:00 陕西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体育、信息技术、美术三门学科2017年3月24日在洛宁一高中组织报名试讲。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明、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证件),按照公布时间要求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洛宁县一高中招录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试讲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与试讲
面试与试讲同步进行。面试(2分钟自我介绍)主要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试讲时在现行高中教材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取一课,考生准备20分钟,讲授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三)确定录用人选
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招录纪律
招录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教育局的指导和县监察局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和程序进行各项工作,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