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幼儿园2017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属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经报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若干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幼儿教师14名(专业技术岗)、医务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
4.年龄35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海南省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和谐路11号教育幼儿园办公室。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教育幼儿园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竞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1.幼儿教师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②笔试内容:包括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注: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海口市教育幼儿园、海口市卫生幼儿园三所幼儿园笔试时间同时进行)。
④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⑤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①面试方式: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方式,现场打分。
②岗位面试内容:
面试共分为基本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基本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各占面试总分数的5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幼儿教师考核内容包含讲故事、视唱、钢琴即兴伴奏、即兴舞蹈、现场美术创作、现场答辩。
第二项: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组织教学活动,幼儿教师岗以幼儿园五大领域教学活动为主。应聘人员自主设计15分钟的幼儿教学活动,自定授课学段及授课内容。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④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医务人员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照5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②笔试内容:测试相关幼儿园医护工作专业知识、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④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⑤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开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①面试方式: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方式,现场打分。
②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④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⑤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及幼教需要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员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和谐路11号教育幼儿园办公室
邮编:570311
联系电话:0898-68613093
联系人:龙老师
监督电话:0898-68724595、68724593
海口市教育幼儿园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