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区属教师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6-09-08
为满足瀍河回族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洛阳市人社局、洛阳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瀍河回族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1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瀍河回族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瀍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瀍河回族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由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
小学教师职位:现未就业的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二)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6.现役军人;
7.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小学聘用教师职位21名;语文教师15名;数学教师6名。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6年9月11日9:00至9月12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30。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12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12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1: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将资料提交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院5楼人社局515房间,提交资料时间:2016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提交资料内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