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招录教师公告
为了选拔优秀毕业生,满足洛阳市市直学校教师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使用正式编制招录市直学校教师80名(本招教组计划17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录范围和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 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洛阳市区免费师范生暂不作年龄要求);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按所具备的教师资格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且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三、招录专业
中小学语文 中小学数学 中学英语 中学物理 中学化学 中学政治 中学历史 小学音乐 中学计算机 中小学体育、中学美术、校医等专业。
四、招录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务于2017年2月21日(8:30-11:00)到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 报名,之后进行考核。
报名时需持本人求职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本科生暂不要求)、大学期间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获奖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并如实逐项填写《2017年度洛阳市直中学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在附件中下载)(上附1寸彩照1张)。
2、面试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
3、 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
考生可自愿选择加试双语教学测试,即准备20分钟,用英语讲授一节10分钟的指定课程。双语教学测试满分10分,8分及以上者视为具备双语教学能力。
4、招录小组确定初步人选
招录小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5、 双向选择
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体检程序。
6、 体检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体检标准,委托医疗部门进行。
7、考核
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经资格复查,符合招考条件者,即为拟录用人员。
8、 录用
聘用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署就业协议,市人事编制部门、教育部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招录人员试用期1年。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1:《2017年度洛阳市直中学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二O一七年 2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