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及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专业水平测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我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考生缺考等原因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我校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②2017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
③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在校期间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校方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顺位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2.综合问答: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作为综合问答成绩,综合问答成绩满分50分。
3.试讲:考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评分,作为试讲成绩,试讲成绩满分50分。
综合问答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被我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我校指定医院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顺位递补。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顺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顺位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将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顺位递补。
咨询电话:022--26353213
监督电话:022--26295556
附件:《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