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县编制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核准,2017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桑植县2017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笔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方式等详见《桑植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index.asp);
桑植县公众信息网(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4月19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服务期、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地点为:报考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的考生到桑植县卫计局办公楼5楼会议室报名,报考教师的考生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其它在各招聘单位人事股报名。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现场领取《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3)→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报考桑植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到具体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卫生院,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桑植县乡镇卫生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4)中选择招聘的乡镇卫生院,选择具体招聘卫生院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www.wenwu8.com
2.报考桑植县第一中学、桑植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桑植县第四中学、桑植县贺龙中学的考生报名时要求填报到具体学校具体岗位。报考桑植县初中教师、桑植县小学教师、桑植县农村中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到具体招聘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学校,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桑植县2017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5)中选择招聘学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人事股。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详见《桑植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表》(附件6)。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设立了人事机构的,可由事业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本人当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已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