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6、报考教师岗位的,本科毕业生199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报考校医岗位的,本科毕业生198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报考教师岗位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7年7月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报考校医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可于2019年7月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8、社会人员报考必须具有天津户口。非天津市户口人员报考,必须是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特殊教育、汽修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的毕业生可不受英语等级的限制。
9、小学教育专业只能报考小学教师职位。
10、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机关及事业单位被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职位、人数和条件见《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应聘人员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三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校医岗位的采取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津南区教育局于2017年4月12日—4月20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nrsj.gov.cn和津南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jnedu.tj.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缴费的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笔试45元)均在网上进行,网址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8:00—4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4月21日8:00—4月27日17:00。
考生在报考时,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