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教育局2017年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山南市教育局2017年计划从区外高校引进21名应届毕业生到山南市教育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范围和对象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7年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非西藏生源、非西藏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引进人员可放宽至非师范院校)。
二、引进人才专业及数量
(一)中学:数学3人,物理3人,化学3人,英语3人,计算机3人(网络管理)。
(二)职业学校:民族服装与服饰1人,物流服务与管理1人,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1人。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报名教师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教育事业,自愿进藏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本专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在西藏山南市坚持工作八年以上。
4、具备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知识扎实,能够胜任高中(职业学校)本专业教学教研任务。
5、年龄在30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投寄至snjy2008@126.com邮箱,简历投寄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2、资格审查:山南市教育局成立人才引进工作组,于2017年5月前往内地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名情况及高校就业推荐函、个人自荐书,就政治面貌、专业、年龄、教师资格等情况通过电话或面试等形式完成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2017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政审和体检
1、时间:2017年6月
2、凡确定引进人员,由毕业院校进行政审,提交政审材料。引进人员要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定就业协议
1、时间:2016年6月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学生在政审、体检合格基础上与西藏山南市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报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进藏工作。
五、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被录用后属国家正式在编干部(属事业编制),工资按照西藏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月标准二类区7000元左右、三类区7500元左右),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工资调整,单位负责缴纳统筹部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每年利用寒暑假享受带薪休假和包干路费。毕业生按规定到西藏山南地区教育系统工作,试用期一年,且至少在西藏山南教育系统工作8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山南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0893-7820226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邮编:856000
联系人:扎西次仁13908938089
邮箱:snjy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