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因工作需要,除省里统一补充47名新机制教师外,我县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我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报考镇直学校的,须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村级小学的,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随县一中、二中2013年6月前聘用且现仍在岗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7年6月1日后出生);
8、本县域内现有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受理的人员。
二、说明
1、公开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与当地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被聘用人员选定岗位后,三年内不得离开所选学校,五年内不得离开所在乡镇。
3、公开招聘程序和省新机制招聘程序一致,以省统一公告为准。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376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