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汶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2017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现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srsj.com)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汶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7年汶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县招聘办公室初审后,于4月15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泉河路288号院内四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向县招聘办公室提交《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计划生育证明;应聘教育类岗位的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