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济宁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0名,其中:教育类120名、卫生类2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见《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etdz.gov.cn)点击“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入口进入,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照片(1寸免冠证件照),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济宁经济开发区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etdz.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资格复审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但须在网上缴费截止前电话告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后,于4月18日9: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公示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相关资格网进行学历和从业资格的核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