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县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我县教育系统面临的师资紧缺等问题,根据《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双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专员办公会议纪要[2017]14号)精神,经和田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1722名,其中:双语学前幼儿园教师1161名,小学283人,初中222人,高中及职业高中56人。
(二)招聘对象
1、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毕业的在校生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2、年龄27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者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6、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应聘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6、现役军人;
7、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8、和田县财政已招聘录用的人员。
9、和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辞职的人员。
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二、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七个程序进行。
(一)招聘办法
此次双语教师招聘工作,在地委组织部和地区教育局、人社局的带领下,由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有关人员将前往疆内、甘肃、青海、山西、陕西、河南、四川、贵州等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同时,教育局将与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制作宣传册和宣传片,在招聘过程中,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的方式,向疆内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大力宣传我县教师招聘的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近照2张,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名的考生务必在报名登记表上留存在招聘期间能有效联系的电话(包括长途区号)和手机号,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各项证件审核。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应急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课题临时抽签,每名考生准备10分钟,说课7分钟,简答3分钟。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学科等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体检标准及办法》,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自费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