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春季公开定岗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经县政府批准,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定岗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全面做好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3、坚持根据需求、定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报考岗位志愿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本次为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定岗招聘教师共200名,其中高中10名、初中36名、小学130名、幼儿园24名(具体岗位详见《顺平2017年春季公开定岗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保定市各县市区户籍(含生源地);顺平县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5)、2017年应往届毕业生。应聘者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全日制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名时未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应聘人员聘用后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高中教师
全日制本二批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一批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相近是指文科类如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专业;理科类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英语类是指英语类专业或英语六级及以上,下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
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
(3)、小学教师
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幼儿园教师
全日制中等学校幼教(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音乐、舞蹈、美术)。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应聘,需经得原单位同意并持证明信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6日,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顺平县政府网、顺平县教育局公开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102室。
4、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需二甲及以上)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6张。本县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报名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本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要求有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需提供本人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证申领各环节,暂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网上已有证书号的,需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号。
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报名。
打印《顺平县2017年春季公开定岗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格可从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顺平县政府网下载,提前填写打印,贴照片)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