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的补充公告
为确保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将《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中第二部分第二条第四项“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调整为“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旧版)中等B级及以上或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七级(旧版)及以上水平。”其他招聘条件不变。
请考生周知,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到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特此公告。
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