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按照《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精神,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幼儿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员计划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幼儿教师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6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业务能力与思想素质并重的原则,面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聘,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师工作;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幼儿园招聘信息在中共济南市委网站(www.jnsw.gov.cn)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发布,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前登录中共济南市委网站或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6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并于规定时间到市直机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五楼办公室(市中区纬二路78号)。
所需材料:报名时携带⑴手写《报名表》;⑵身份证;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⑷教师资格证书;⑸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派遣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交单位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备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审查结果。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于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五楼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7倍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幼儿园咨询电话:0531-82038734,由专人负责解答应聘人员咨询。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面试和笔试。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分为说课和技能考察两部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说课内容为幼儿明天版教材内容,满分50分,占面试总分50%;专业技能考察,包括边弹边唱、舞蹈、声乐、简笔画,满分50分,占面试总分50%。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组成评委组。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报考人员的得分。面试考场设监督席,对面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名单在中共济南市委网站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即说课、边弹边唱、舞蹈、声乐合计计时,控制在10分钟以内,简笔画单独计时。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也按上述办法等额递补)。应聘者本人可登录中共济南市委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过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除特殊情况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共济南市委网站进行公示,经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委办公厅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蕾
联系电话:0531-82038734
济南市委办公厅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2016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