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简章
为缓解我县高(职)中教师严重缺编、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状况,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1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1)热爱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二本或一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近,免笔试。
(3)具有普通全日制一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须当年高考入学分数达到一本线)并取得学位证书,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免笔试。
(4)具有普通全日制二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所报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
(5)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年龄:研究生及一本院校毕业生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本院校毕业生须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2017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以上证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留级处理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本县的在编教师和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祁东新闻网和祁东教育网发布招聘简章。
咨询电话:13873403311(教育局)
13016192323(人社局)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9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湖南省祁东县永昌大道75号祁东县教育局一楼阳光服务中心。
4、报名要求:①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②所有应聘者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招聘基本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证书和证明(2017年毕业生还需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所有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4张。
5、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不足比例的职位,经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