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按照高新区教育系统2017年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五)应获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六)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七)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或相近;
(八)岗位设置见附件1;
(九)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委培单位或签订协议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二、招聘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菏泽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菏泽市中华西路2059号创业大学东区)。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7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7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第二代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近期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科+姓名)。
(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两科、每科40元),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其他教师岗位。
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或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